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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南证券总部大楼4楼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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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吴坚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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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介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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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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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系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宏凯、陈诗雨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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