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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6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较多,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核实,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9日(含)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及对外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本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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