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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72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依据上述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6.30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购买的最高价为18.80元/股,最低价为18.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879,171.2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总数为26.3066万股。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20,000元,转增44,800,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56,8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5月24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5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87/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72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12,000,000×0.4)÷112,000,000=4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1.87-0.26)+0]÷(1+0.4)≈29.7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7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1.8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2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7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9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64%。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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