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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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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16日停牌1天,并于2023年5月17日开市起复牌;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17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ST佳通”变更为“S佳通”,公司股票证券代码不变,仍为“600182”,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一、公司股票种类与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ST佳通”变更为“S佳通”;
2、证券代码仍为“600182”;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17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永拓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永拓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永证审字(2023)第110027号),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永证专字(2023)第310245号)。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进行了排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3.6条和第9.8.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上证公函[2023]0517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3.9条和第9.8.9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16日停牌1天,于2023年5月17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监管的通知》(上证发[2014]3号)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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