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3-04-25 Click:144
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控股”)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263,945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美林控股《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美林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100,000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近日,公司收到美林控股《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1日,美林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2,263,944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
■
■
■
■
■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德展健康资本公积转增相应增加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3.11元/股-3.43元/股。
本公司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5月15日)起至本次减持(2023年4月19日)期间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45,056,700股,累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
三、公司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美林控股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美林控股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其前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美林控股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美林控股《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文章中操作建议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与本平台无关,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此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