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9 09:34:45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海康威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章程》、《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制定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参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及职责,审慎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公司董事还积极参加交易所、证监局等部门组织的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知识水平。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董事、总经理孙...
●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由增持计划管理人根据对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喜临门”)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独立判断买卖时点和价格,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证券代码:600970。...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圳中银布借字第0039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