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3 15:08:46
唐源电气(300789)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成都唐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监事杨频女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瑞锋先生、佘朝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金友涛先生等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万股。
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国光电气股票。在持有国光电气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国光电气股票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
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国光电气股票。在持有国光电气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国光电气股票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光电气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国光电气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国光电气,则国光电气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国光电气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国光电气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若因国光电气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国光电气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代码:000425。...
2022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