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6 10:51:36
实务中,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对关联方的认定,一般适用《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来看,北交所发布的4件基本业务规则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所设立风险警示板以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风险警示板包括风险警示股票(ST)和退市整理股票(*ST)。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风险警示板股票在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行情显示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普通股票有所区分。其中,风险警示股票是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是指被交易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指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
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在2023年3月27日(T-1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
根据《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6,2882052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694.8741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