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3 10:19:33
判断中天科技和中天海缆财务指标是否符合《分拆规定》的条件是中天科技和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根据中天科技《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符合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分拆说明”),中天科技分拆所属子公司海缆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分拆规定》的条件。
新之科技早在2017年就有了A股上市的计划,在当年的10月份,新之科技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总服务协议》,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筹备与开展新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
中天海缆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475万股,发行后流通股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中天海缆原拟募集资金32亿元,计划分别用于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中天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特种海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天大丰海缆系统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1年8月27日,中天海缆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天海缆(总)字2021第21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建证发〔2021〕1166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中天海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2020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中天国富证券已指派陈定、刘冠勋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的买入的1725.8万股股票,已于12月24日登记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12月15日)起锁定12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配售结果符合《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预案》、《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号)、以及向认购对象发送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和《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在2023年3月27日(T-1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
根据《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6,2882052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694.8741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