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3 10:04:32
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书显要位置,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作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书显要位置作重要声明与提示,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作出相关履职承诺。此外,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及相关信息,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其他重要事项,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等内容。
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清水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今起复牌】清水源公告,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经完成,公司股票将于9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存在二级市场炒作的风险。公司存在业绩风险、募投项目不达预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涉及重大诉讼等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未有公司相关人员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23年3月2日(T-4日),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励飞”、“发行人”或“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4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23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在2023年3月27日(T-1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