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2 16:57:1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修订)》要求,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最终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和/或其联营公司,及/或不时会以自身或代理形式向客户出售及购买华泰证券研究所覆盖公司的证券/衍生工具,包括股票及债券(包括衍生品)华泰证券研究所覆盖公司的证券/衍生工具,包括股票及债券(包括衍生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委托,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参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本所的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和/或其联营公司,及/或不时会以自身或代理形式向客户出售及购买华泰证券研究所覆盖公司的证券/衍生工具,包括股票及债券(包括衍生品)华泰证券研究所覆盖公司的证券/衍生工具,包括股票及债券(包括衍生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实施办法》《第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华泰创新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其配售股票不存在《第1号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十一、华泰创新已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与华泰创新自营、资管等其他业务的证券有效隔离、分别管理、分别记账,未与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华泰创新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或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获配股票,不会买入股票或者其他证券;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代码:6006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证券代码:60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