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3-09-07 Click:98
记者近日从业内独家获悉,北交所近日在行业内部明确了关于在北交所上市应“挂牌满12个月”的具体执行标准,向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告知了具体执行时的注意事项,并要求各会员券商落实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抓紧完成相关技术改造升级,做好精准动员工作,及时报送投资者开户相关数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应当为“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提出六点注意事项
据了解,为更好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利用北交所市场融资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北交所就有关执行标准明确如下:“连续挂牌满12个月”是指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已连续挂牌满12个月;对于摘牌前已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公司,在二次挂牌后,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无需再次挂牌满12个月。
北交所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告知了在具体执行时的六点注意事项:
第一,发行人“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具体执行标准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日至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之日,已满12个月。
第二,对于摘牌公司,“摘牌前已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具体执行标准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日至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已满12个月。
第三,自进入创新层之日起,发行人可以向北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应统筹考虑挂牌时间、财务报告有效期、审核及回复时间等因素,协助发行人合理确定申报时间。
第四,对于挂牌尚未满12个月但符合其他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人,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将通过公开问询等形式告知发行人做好上市委员会审议准备工作,保荐机构应当协助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申请中止审核等工作。
第五,对于有意愿在挂牌后立即启动发行上市申报的申请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应与发行人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充分沟通,统筹做好挂牌推荐与发行上市保荐尽职调查、申报文件编制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第六,北交所鼓励保荐机构协助发行人用好申报前沟通咨询、挂牌上市直联审核监管等机制安排,切实提高项目申报与审核质效。
要求券商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北交所要求各会员券商落实好北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
具体来看,北交所要求会员券商及时修订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会员应当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以及《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的最新规定,及时修订北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柜台操作指引等内部制度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等业务文件。
券商应抓紧完成相关技术准备。针对科创板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权限的,交易系统改造内容包括:取消核验证券类资产和交易年限,改为核验是否开通科创板权限;取消回答问卷环节(北交所知识测评);在系统中使用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视情根据最新业务规则调整双录用语。
针对其他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仍按照原条件和流程办理。
会员应于系统测试完成当日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内部制度调整、系统改造和测试完成情况。投资者适当性新规执行中的异常情况等其他重要事项亦应及时报告。
券商需提高开户便利性,在交易软件、门户网站等平台增加“一键开通北交所权限”功能,便利投资者线上开户;针对线下开户的投资者,券商应根据最新流程做好开户指导。
北交所要求券商做好精准动员工作。一方面通过短信提示、电话回访,在交易软件和门户网站设置弹窗提醒等方式向已开通科创板尚未开通北交所权限的投资者传递改革信息,引导开户;另一方面,在营业部显著位置摆放易拉宝或以电子显示屏滚动信息等方式告知投资者北交所最新开户条件和程序;此外,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权限时,同步引导投资者开通北交所权限。
券商还应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积极举办相关投教活动,发布投教产品,向投资者及时传递北交所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改革内容。
另外,北交所还要求会员券商及时报送投资者开户相关数据,包括规则发布后首二周每个交易日上午收市前将截至前一交易日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总数、截至前一交易日开通科创板权限账户总数、截至前一交易日开通科创板权限中未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数,前一交易日新增北交所权限账户数、前一交易日新增北交所权限账户数中已开通科创板权限账户数等。
预期北交所整体流动性和估值将进一步提升
9月1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北交所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系统合力。此系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1+N+X”政策框架的专项安排。
同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北交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做市交易、融资融券等七方面举措,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
银河证券认为,《意见》的出台,从上市公司供给、交易制度优化、长期资金入市等多方面促进北交所的长期稳定发展,改革深化,使得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效果更加明显,促使北交所品牌、特色的形成,北交所未来将成为具有品牌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交易所。
在西南证券看来,伴随北交所首批八项改革的颁布,预期北交所整体流动性和估值将进一步提升,在多项政策拉动板块流动性上行,北交所估值体系有望重塑的背景下,建议关注有转板预期,前期情绪错杀的优质高成长性稀缺标的。
编辑:张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赵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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