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3-04-04 Click:114
4月3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复核准该行发行不超过13662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该行应将本次发行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行在境外增发股票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浙商银行公告称,该行H股配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批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田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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