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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等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560股(含公司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所述回购注销事项以及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所述回购注销事项)。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42,514,524股变更为2,442,384,96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2,442,514,524元变更为2,442,384,964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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