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2-04-29 Click:618
“元宇宙”火了好几个月,互联网大厂忙于布局,资本市场热烈追捧。然而很多人还是看不明白,更多的人觉得这是一场泡沫,一场骗局。
一开始接触这个怪里怪气的名词,感觉它就像气功界的新式功法,但读了几份严肃机构的报告后,我发现,其中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是我这几年陆陆续续有过思考,并且最终写成了三篇文章在“冰川思想库”上发表了的。
它们是2017年的《性爱机器人正在摧毁传统婚姻》《未来的互联网,会不会走向它的反面》以及2018年的《游戏玩家,阶级斗争从未如此温文尔雅》,有兴趣的网友,可上网检索看看。
元宇宙并不复杂,但设想一下,如果你要给上世纪末的普通人讲什么是互联网,那不照样很费劲吗?
从庄周梦蝶到元宇宙
《庄子·齐物论》篇有一则著名寓言:“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这则寓言是说,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欣然自得飞舞的蝴蝶,自我感觉愉快而惬意,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庄周了。突然醒来时,惊恐发现自己还是庄周。这时候,庄周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在梦中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在梦中变成了庄周?
据说动物也能做梦,但只有庄周最早代表人类,对梦境提出疑问。庄周的疑问是,在他的躯壳所居住的现实世界之外,是否存在一个变成蝴蝶的虚拟世界?
庄周并不是突发奇想。自从人类诞生语言结绳记事开始,就通过想象、运算,以文学、艺术、诗歌和宗教、科学、数学等方式,构建了一个虚拟的、精神的世界。
尤其是文学、艺术与宗教所构建的虚拟场景,一直让古人如痴如醉,成为支撑古人生存和发展最根本的精神支柱。
古人构建虚拟场景的工具,主要是语言、文字、图画,和音乐、雕塑、建筑和比较综合性的戏剧表演。今天,它们仍然是构建虚拟场景的工具。
但近代以来,随着广播设备的发明完善以及影视技术的出现,人类构建虚拟场景的能力大幅度提高。这可以视为一次质的飞跃。
人类构建虚拟场景的第二次质的飞跃,是基于互联网+AI+VR+AR+MR(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构建虚拟场景的能力浮出水面。
这一代的虚拟场景,完全超越了文图时代,也超越了声光电时代。之前的两代虚拟场景,“我”可以明确地注意到“物”“我”两分,我是我,物是物;这一代虚拟场景中的“我”是我,现实场景中的“我”也是我,用庄周的话来说,就是“物我两忘”,我就是蝴蝶,蝴蝶就是我。
人不能主宰自己梦想什么,庄周也不能主宰自己的梦想,他通过梦境把自己变成了蝴蝶,产生了自己究竟是蝴蝶还是庄周的疑惑。而今天的技术手段,使人可以主宰自己的梦想,在庄周和蝴蝶之间自如切换,这就是元宇宙。
“我思故我在”
眼、耳、口、鼻、舌、身等,是人体的感觉器官,人的大脑通过这些器官接收信号——譬如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口无遮拦、食不甘味、香臭不分、寒来暑往等等,然后根据已有的知识结构,加工整理这些信号,作出综合判断——真的还是假的?好还是不好?善还是恶?美还是丑?作出各种判断,产生义利挣扎,利益权衡等等,最终选择一种,付诸行动。
但眼耳口鼻舌身这些器官,如果单独或少部分获知信息,则往往靠不住,即便动用全部感觉器官,也往往判断出错。
譬如我用眼睛看到的汽车行进,是一个流动的连续过程,在影视画面上看到的汽车行进,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屏幕上的汽车行进,是一帧一帧静态的画面在快速展示,我们被一个叫“视觉暂留”的生理现象欺骗了,误以为影视画面上的汽车是运动的。但我们乐于接受这种欺骗。
在图文时代,林黛玉的形象全凭想象;在声光电时代,可以通过视觉和声音“欺骗”,完成梦想,但这种对感觉器官的“欺骗”是偶发的,你在影院泪雨滂沱,并不妨碍你走出影院说说笑笑。
在web3.0和所将进入的元宇宙时代,你的几乎所有想象,都可能在虚拟世界及时实现。
林黛玉可以走出文字,与你一问一答切磋诗文;你可以在一个房间里,完成一次过山车体验;你可以去可能今生肉身都无法抵达的南极洲抚摸企鹅;你可以走进某一家虚拟时装店试衣服,与虚拟销售员讨论款式,下单购物……
也就是说,在文图时代和声光电时代,不管是真实场景还是幻想场景,只要你想得到,都可以原地逼真还原。
去年一段在元宇宙平台沙盒(Sandbox)看周杰伦“现场”演唱《开不了口》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图/网络)
键盘、手柄和手势的信息输入方式仍然是突兀的,如果“脑机接口”技术成熟,那么眼耳口鼻舌身这些感觉器官与意识的自主判断能力将走向融合。这样,另一个自己在虚拟世界里就出现了——你的肉身在这里写作,而你的虚拟形象在另一间办公室与别人开会,甚至还有一个你自己的虚拟人在直播带货。
法国哲学家、解析几何的创立者笛卡尔有个著名的哲学命题“我思故我在。”(I think,therefore I am)。这曾经是个被批臭的唯心主义命题。
但“我思故我在”的真实意思是,我思考,所以我存在。换言之,只要我在思考,我的存在就是确定无疑的。笛卡尔说,这是哲学的第一原理。
如果站在元宇宙的角度,这个命题就是正确的。“我在思考”,也就是我在意念上构建了一个虚拟场景,现在通过技术手段,恰好可以在这个场景里,实现我的主观诉求,以证明“我的存在”是确凿无疑的。
用笛卡尔的话来说,你可以怀疑一切,但“我在思考”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元宇宙的起点。没有能思考的人,就没有元宇宙。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元宇宙
根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一份200多页研究报告的分类统计,目前的元宇宙包括:
政务元宇宙、历史元宇宙、军事元宇宙、航天元宇宙、文化元宇宙、教育元宇宙、科普元宇宙、艺术元宇宙、工业元宇宙、农业元宇宙、医疗元宇宙、体育元宇宙、汽车元宇宙、旅游元宇宙、社交元宇宙、零售元宇宙、奢侈品元宇宙、潮牌元宇宙、“顶流”元宇宙、房地产元宇宙、娱乐元宇宙、剧本杀元宇宙、游戏元宇宙……
如此众多的领域被冠以“元宇宙”概念,那么“元宇宙”到底是什么?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说,“知识学的第一步是命名。”如果“互联网+AI+VR+AR+MR”是一门全新形态的知识,那么把这门知识命名为“元宇宙”,也就完成了把它知识化的第一步。
但接下来的问题是,仍然无法给“元宇宙”下一个清晰的定义,甚至,由于讲不清楚“元宇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不少人觉得“元宇宙”就是一场圈钱骗钱的游戏。
导致这种困局的根本原因,是绝大多数人并没有使用或想象过元宇宙的世界,或者他们就是一个彻底的朴素唯物主义者,他们只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对虚拟飘渺的东西,抱着深深的不信任和敌意。
这个现象在有“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以来就想当普遍。比如在有的国家,软件价格总是很低。他们认为,那是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你为啥卖那么贵?但如果把这套软件装到一个不值钱的硬件里面,好了,价格马上就上去了,为什么呢?有东西在那里摆着的啊!他们信任有形有相的东西。
基于这种对看不见、摸不到的工作成果的蔑视,元宇宙也被这样看待了:精神的=虚拟的=假的=骗人的。
为了避免无谓的争论,我们的政府文件里,实际上并没有“元宇宙”的说法,只有“数字经济”。在中国,“元宇宙”是个民间和互联网的称号。
概念不统一,也就是各说一套,有的侧重于内涵,有的侧重于外延,有的是例举法,有的用排除法,正所谓,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元宇宙。
财富,是互联网和元宇宙的本原
站在上世纪末的讲坛上,大部分人并没有听说过互联网,绝大多数人更不知道互联网怎么挣钱,互联网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里作为科研设备而存在。谁也不知道,互联网在过去20年多里,会颠覆全世界,彻底改写全世界的财富版图。
而今天的元宇宙,就是上世纪末的互联网。
如果互联网挣不到钱,那么互联网就还是个军用产品和科研工具,没有多少经济价值,正因为互联网创造大量财富,重新分配财富,所以它才能无限壮大,无限成长,覆盖一切。
元宇宙也是如此。元宇宙必须要能够创造巨大的财富,才能够存在和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