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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1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投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电力能源保障供应能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投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为786,437万元, 资本金占20%为157,287万元,其余资金通过贷款等方式解决。电力集团按照25%股权比例需出资39,321.75万元。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向韶关广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向韶关广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广发公司”)增资2,170万元。具体如下:
(一)新能源公司和韶关广发公司基本情况
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负责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99,215.20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韶关广发公司于成立于2017年,为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9,936万元,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韶关广发公司总资产为34,001.94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向韶关广发公司增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加快新能源的规模化发展,韶关广发公司拟投资建设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按项目投资需增加注册资本金2,170万元。
新能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增资拟全部以自有资金解决。
经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韶关广发公司增资2,17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分步注入。
三、《关于通过投资建设天津太平镇4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促进公司“十四五”期间在华北区域新能源市场的布局和发展,推动公司在华北及天津地区新能源的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天津太平镇450MWp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0MW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54亿元, 资本金占20%约1.708亿元,其余资金通过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天津太平镇4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公告》。
四、《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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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苑欣监事委托陈旭东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出租房屋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没有关联方董事),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三、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动态总投资为人民币786,437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上述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风险提示: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工程建设风险、燃料价格风险、电力市场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电力能源保障供应能力,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拟投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汕尾电厂二期项目”),具体项目建设由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红海湾发电公司”、“项目公司”)实施,电力集团持有红海湾发电公司25%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汕尾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目前已取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786,437万元,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20%约为157,287万元,电力集团按照25%股权比例需出资39,321.75万元。
(五)预计发电量及利用小时数: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100×108kWh,年利用小时4,600小时。
三、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汕尾电厂二期项目建设高效灵活清洁燃煤发电机组,按具备深度调峰能力进行设计,能够有效提高广东电网调峰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促进新能源高比例消纳,有利于广东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同时能够提升汕尾市电力送出能力,保障周边负荷中心区域电力负荷发展需求。
红海湾发电公司投资建设的汕尾电厂一期1、2号燃煤发电机组(2×600MW)于2008年建成投产,汕尾电厂一期3、4号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660MW)于2011年建成投产。汕尾电厂二期项目建设条件优越,在预留场地扩建,不需要新征用土地,目前项目公司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核准批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年发电量约100×108kWh,总体经济可行。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汕尾电厂二期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工程建设风险、燃料价格风险、电力市场化风险等。公司将督促项目公司科学做好工程投资建设管理、生产安全管理、煤炭和电力市场研判及应对,提升机组市场竞争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天津太平镇4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天津太平镇45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0MWp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为人民币8.54亿元
●项目批复情况:上述项目已取得《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风险提示: 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十四五”期间在华北区域新能源市场的布局和发展,推动公司在华北及天津地区新能源的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天津太平镇450MWp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0MWp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太平镇光伏项目一期项目”),具体项目建设由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天津太平镇4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投资建设4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0MWp项目,目前已取得《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津太平镇4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0MWp项目
(二)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p,拟采用渔光互补模式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8.54亿元人民币, 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为1.708亿元。
(五)预计发电量及利用小时数: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2.56亿度,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81.91小时。
三、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天津太平镇光伏项目一期项目是新能源华北分公司在天津市的首个大型光伏项目,对于新能源公司落实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具有示范作用,为后续新能源公司在天津市继续获得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具有推动作用。
天津太平镇光伏项目一期项目已取得天津市新能源建设指标,于2022年9月6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备案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年发电量约2.56亿度,上网电价0.3655元/度(含税),总体经济可行。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天津太平镇光伏项目一期项目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加大新能源装机的投资建设规划,对开拓公司环渤海湾新能源市场,建立华北地区标志性项目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正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公司2023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产投”)及其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出租房屋等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过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二)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东旺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
3.注册资本:652,619.7357万元
4.主营业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焰坤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同发路3号
3.注册资本:81,839万元
4.主营业务: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饲料批发;饲料零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啤酒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珠啤)是广州产投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南沙珠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南沙珠啤为珠江啤酒的核心子公司,珠江啤酒2022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2022年三季度报告未单独披露南沙珠啤财务数据。因此,本表格财务数据为珠江啤酒2022年三季度财务数据。
(三)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肖懿
2.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
3.注册资本:12,388万元
4.主营业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容器)是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荣鑫容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佘曙星
2.住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沙滘工业路3号2栋
3.注册资本:72,600万元
4.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环保能源)是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增城环保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效刚
2.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001号
3.注册资本:25,500万元
4.主营业务: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环保技术咨询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环境服务公司”)是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环投环境服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或属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前发生的交易,均已正常履行,从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有履行本次关联交易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出租房屋等。
(二)定价原则:
公司出租办公场所根据同期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提供电力交易代理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预计今后将继续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提供代理电力交易服务、销售天然气、提供节能服务、出租房屋等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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