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2-04-13 Click:978
最近,义乌发生了一起虚拟货币盗窃案。住在义乌江东街的夏小姐报告说,她的电子邮件被非法侵入和篡改,窃取了电子邮件注册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市值。虚拟货币60万元。
几年前,小姐夏先生开始玩虚拟货币。不久前,她迷上了一种利基虚拟货币。2月11日,夏小姐发现邮箱密码错误,无法登录,并立即投诉。2月13日,我收到一条信息,上诉失败。2月14日,我再次上诉,终于找到了邮箱密码。当她用电子邮件登录虚拟货币交易所时,她发现它已经转移了1587.5虚拟货币。当时,该虚拟货币在交易所的市值约为 60万元。
义乌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绑定到夏小姐邮箱的手机已更换。犯罪嫌疑人取得邮箱管理权后,在虚拟货币交易处更改密码,通过重置密码登录,将虚拟货币转移到其中。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1. 管理个人网络账户密码,做好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验证,不登录不安全的网络账户,特别是虚拟货币,可能涉及较大损失的相关账户,以及用于业务运营账户的人。
2. 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以比特币为例。在2013年底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比特币风险防范通知》中,比特币被明确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人们可以在承担和否认风险的前提下自由买卖。货币属性。
3. 小心虚拟货币欺诈。虚拟货币欺诈具有以下特点:不敢在知名论坛、开发团队、代码或在其他平台上交易。一旦虚拟货币的发行人出现问题或开始收获,货币的价值将为零。
4. 虚拟货币交易存在安全风险,不允许在中国建立虚拟货币交易所,因此虚拟货币交易所基本上在国外。外国虚拟货币交易所经常报告虚拟货币在交易所被盗,难以追踪。由于小型交易所的资本技术水平较低,安全是一个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