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4 17:43:55
公司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已指派杨兆曦、潘祖祖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作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中航光电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中航光电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中航光电发行前中航光电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29,983,51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批复为准。
民爆光电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亿元,分别用于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民爆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智通财经APP讯,万隆光电(300710.SZ)发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雷骞国,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雷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