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9 10:43:13
2022年1月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官网发的公告只是宣布在上海、广州、海南、宁波4个地方的试点区域内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但是并没有同时发布细则。这是因为根据此前的做法,在部分试点区域率先开展的试点是先由总局同意,再由地方外汇局来发布实施细则。因此在总局发布消息后,外汇局上海分局和广东分局同时发布了试点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今年1月份,外汇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目前,试点业务已在4地正式落地,截至2月底,共备案试点银行19家,银行认定优质企业275家;已办理试点业务4108笔、金额14.5亿美元。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今年1月份,外汇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目前,试点业务已在4地正式落地,截至2月底,共备案试点银行19家,银行认定优质企业275家;已办理试点业务4108笔、金额亿美元。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始于2019年1月。彼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首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等方面,给予审慎合规的银行、信用优良的企业更多自主权。3年多以来,围绕试点优化、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动作频频落地,包括外汇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资金使用渠道拓宽等。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始于2019年1月。彼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首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等方面,给予审慎合规的银行、信用优良的企业更多自主权。3年多以来,围绕试点优化、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动作频频落地,包括外汇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资金使用渠道拓宽等。
同时,外汇局上海分局、广东省分局分别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1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支持临港新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临港新片区揭牌。当天,《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资金流动数据信息交流合作协议》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新片区银行绿色金融合作协议》也正式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