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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应事先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公司符合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具体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当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近3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没有固定的分红时间,一般一年分一次或者不分红,大部分基金是不分红的。在达到分红条件之后才能分红,基金管理公司对于封闭式基金分红要求是:符合分红条件下,必须以现金形式分配至少90%基金净收益并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投资者可以通过阅读上市公司章程及定期报告相关内容,了解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及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分析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进而做出投资判断。对于存在疑问的现金分红方案,股东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与上市公司沟通、参加审议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参加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积极行使股东权利。
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投资人可在海通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