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16:35:44
对于承兑商而言,司法机关认定承兑商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逻辑在于,承兑商收购来历不明的USDT或因出售USDT收到来历不明的款项,都有可能构成对犯罪所得进行转移或销赃的嫌疑。这一风险产生于承兑行为本身,因为承兑的过程既是资产形态的转换过程,也是资金、资产进行转移的过程,如对来历不明的USDT或资金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则司法机关可能认定兑换的行为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
在虚拟货币领域,如果某个空气币、诈骗币的项目方卷钱跑路,然后被认定为属于诈骗犯罪行为,那作为代投的相关人员是否也会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此处的代投,既包括拿到份额后向散户募集以太坊或USDT等再由自己进行投资,获利后按比例分配利润的传统代投方;也包括单纯的作为接受散户投资者资金,从每笔资金中固定收取佣金的代理方)。
在虚拟货币领域,如果某个空气币、诈骗币的项目方卷钱跑路,然后被认定为属于诈骗犯罪行为,那作为代投的相关人员是否也会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此处的代投,既包括拿到份额后向散户募集以太坊或USDT等再由自己进行投资,获利后按比例分配利润的传统代投方;也包括单纯的作为接受散户投资者资金,从每笔资金中固定收取佣金的代理方)。
试想一下,如果投资人连续持有一只基金的时间等于该只基金的存续时间(且期间没有资金的流入/流出操作),那么投资人的回报自然就等于基金的回报。所以本质上,投资者回报低于基金产品回报可以归结为一个重要原因——拿不住。但是拿不住只是“果”,造成拿不住的“因”却有很多。归纳下来,以下四种情形往往会导致投资者拿不住。
在投资者回报系列研究报告的引言篇中我们提到,长期以来行业的一大痛点是投资者回报明显低于基金产品的回报。而据我们观测,造成这一现状的技术原因是来自影响投资者回报的两大要素——时间敏感性和资金敏感性。在本篇现状篇的报告中,我们将把研究聚焦在投资者回报对时间的敏感性上,重点分析那些常见的损害投资者回报的行为因素和心理因素,以及对其投资者回报的影响路径。
第一,犯罪对象。被害人错误处分的财物是什么,如果有证据证明向被害人出售USDT的卖家系诈骗团伙成员,其在收取人民币后并没有实际交付相应的USDT,被害人在平台上看到的只是一个虚假的数字,则侵财对象是人民币;但如果卖家并非诈骗团伙成员,其正常出售USDT并收取人民币,则侵财对象是充入平台的虚拟币。显然,仅凭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对象是虚假币还是人民币,这又关系本案流入被告人张三卡上的资金能否认定为赃款的问题,后面会加以分析。
本文来自普华永道《PwC Global Crypto Hedge Fund Report》,由Odaily星球日报 jk 编译。传统对冲基金投资加密资产的比例下降到 29% ,较去年的 37% 有所减少。然而,目前没有任...
虽然小编2007年便开始买基金了,经历过2007、2015年大牛市和以后的狂跌,起起落落,直到今天,才算是摸到一些路子,知道一些投资的基本上标准。再回首过去,发觉那时的念头、作法是多么孩子气、浅陋。见到还有一些新手开始玩...
逐渐学理财啦,每日学一个知识点,积少成多嘛简单而言,基金就是把一群人的钱集合起来交到权威专家,让权威专家替大伙儿项目投资(购买股票、买债券),挣到钱后大家一起分,亏损了还要大家一起担负来颗板栗对你说啥叫 互利共赢,责任共...
(1)本基金管理人自2023年4月20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要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500万元(可以达到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