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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3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为20,702万元。
关联董事艾娇女士、汤俊先生、熊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经半数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8)。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艾娇女士、汤俊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经半数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9)。
三、审议通过《关于就子公司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事项制定相关控制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赛百”)拟申请办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根据要求,公司需保证华工赛百在资质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且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出资比例不超过20%。为此,公司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并作出相应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
公司同意做出“在子公司申请及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该申请资质子公司的股权,以保证该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承诺。
2、控制措施
公司为保障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且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出资比例最终不超过20%,将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持续关注外资持股变化情况。当收购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并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或增加对公司控制的,公司将要求其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和披露其持有公司股份、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或增加控制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2)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申请并下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表》,查看股东结构情况。如有外国投资者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异常,持股合计超过总股本10%,公司将提高至每五个交易日1次的频率按上述方式监测股东结构情况;
(3)若发现外资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15%,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商讨相关方案,提议采取增资扩股,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回购等方式保证外国投资者股东最终出资比例不超过20%;
(4)如上述方案未能最终实施,导致出现外国投资者股东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等不符合保密资质管理要求的情形,且无其它有效措施控制其比例下降,公司将及时通知华工赛百,督促华工赛百向保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华工赛百注销相关资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3)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5)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3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3年度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95万元,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年初预计的25,095万元调整为25,366万元,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同意对2023年8月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进一步调整,由预计的25,366万元调整减少4,664万元,调整为20,702万元。
关联董事艾娇女士、汤俊先生、熊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调整的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三路(激光)2号厂房2F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宋世炜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加工技术及光、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及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五金机电的批发及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8,800.27万元,净资产6,718.85万元,营业收入2,221.65万元,净利润93.56万元。
2、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高端装备产业园)
注册资本:4,4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开发、研究、技术服务及租赁;激光仪器(医疗器械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和代理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4,630.64万元,净资产3,358.60万元,营业收入258.77万元,净利润-279.02万元。
3、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城园路2号奥新科技1号厂房102室
注册资本:30,824.62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67,837万元,净资产53,255万元,营业收入9,449万元,净利润-714万元。
4、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产业4.1期B1栋302(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6,074.67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熊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9,937.26万元,净资产4,329.54 万元,营业收入13,553.25万元,净利润1,812.22万元。
5、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1号一期配套厂房1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4,474.8796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何立东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全系列全固态半导体泵浦激光器(不含医疗器械);从小功率到大功率,从红外到紫外脉冲激光器及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7,873.45万元,净资产25,064.46万元,营业收入10,403.80万元,净利润605.14万元。
6、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科技园三路激光1号厂房1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3月7日
法定代表人:何立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光纤激光器、特种激光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软件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激光行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2,764.75万元,净资产2,293.02万元,营业收入647.24万元,净利润-11.10元。
7、武汉华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企业基地2栋C单元4层01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程飞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3,274.08万元,净资产1,992.57 万元,营业收入1,005.64万元,净利润-57.80万元。
8、深圳市艾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路90号中粮(福安)机器人智造产业园孵化器第13栋3楼
注册资本:1058.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04-05
法定代表人:檀正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激光焊锡机、锡渣分离机和SMT周边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工业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国家禁止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焊锡机、锡渣分离机和SMT周边设备的生产;锡渣的加工与回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9,913.45万元,净资产9,575.69万元,营业收入2,050.21万元,净利润-840.15万元。
9、湖北瑞创信达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南湖工业园
注册资本:12046.1968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昌义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通信用的光电器件、模块、子系统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7,573.96万元,净资产16,279.84万元,营业收入2,739.32万元,净利润-103.34万元。
10、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华工科技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陈昌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光学元器件、光器件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14,975.64万元,净资产7,014.94万元,营业收入5,852.71万元,净利润602.70万元。
11、武汉正信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三路激光主楼103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胡利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的规模为:总资产954.46万元,净资产926.0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03万元。
(二)关联关系
1、武汉武钢华工激光大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华工激光”)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
2、宝鸡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华工激光”)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
3、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岭光电”)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为云岭光电董事长。
4、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擎数智”)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公司董事熊文先生为超擎数智董事长。
5、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精密”)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
6、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超快”)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激光的参股企业。
7、武汉华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智云”)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
8、深圳市艾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特”)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
9、湖北瑞创信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信达”)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正源”)的参股企业。瑞创信达的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为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创新”)和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集团”),公司董事艾娇女士任国创创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汤俊先生在国创创新任董事,在商贸集团任职,上述两人为关联董事。
10、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理光学”)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正源的参股企业。
11、武汉正信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光学”)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正源的参股企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预计调整与云岭光电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正源及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国际”)与云岭光电之间的交易需求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正源向云岭光电采购货物额度减少2,000万元,华工国际向云岭光电销售货物额度增加140万元,华工正源向云岭光电销售货物额度减少180万元。
2、预计调整与高理光学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正源、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法利莱”)、华工激光及华工国际与高理光学之间的交易需求发生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国际向高理光学采购货物额度增加80万元,华工法利莱向高理光学采购货物额度增加310万元,华工正源向高理光学采购货物额度减少100万元,华工国际向高理光学销售货物额度增加168万元,华工激光向高理光学销售货物额度减少18万元。
3、预计调整与华日精密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及华工国际与华日精密之间的交易需求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国际向华日精密采购货物额度减少350万元,华工激光向华日精密采购货物额度减少3,910万元,华工国际向华日精密销售货物额度增加90万元,华工激光向华日精密销售货物额度减少170万元。
4、预计调整与瑞创信达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正源及华工国际与瑞创信达之间的交易需求发生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国际向瑞创信达采购货物额度减少45万元,华工正源向瑞创信达采购货物额度增加765万元,华工国际向瑞创信达销售货物额度增加31万元,华工正源向瑞创信达销售货物额度减少411万元。
5、预计调整与艾贝特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与艾贝特之间的交易需求发生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激光向艾贝特采购货物额度减少370万元,华工激光向艾贝特销售货物额度增加21万元。
6、预计增加与超擎数智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正源与超擎数智业务之间的交易需求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正源向超擎数智销售货物额度增加320万元。
7、预计增加与华锐超快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锐超快与华工国际进口交易需求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国际向华锐超快销售货物额度增加1万元。
8、预计增加与宝鸡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及华工法利莱与宝鸡华工激光之间的交易需求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激光向宝鸡华工激光采购货物额度增加910万元,华工激光向宝鸡华工激光销售货物额度增加1万元,华工法利莱向宝鸡华工激光销售货物额度增加309万元。
9、预计减少与武钢华工激光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与武钢华工激光之间的交易需求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激光向武钢华工激光销售货物额度减少45万元。
10、预计减少与正信光学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正源与正信光学之间的交易需求发生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正源向正信光学采购货物额度减少80万元。
11、预计减少与华工智云的关联交易额度。因华工激光与华工智云之间的交易需求发生变化,预计2023年度华工激光向华工智云销售货物额度减少2万元。
12、预计减少与云岭光电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额度。因云岭光电与华工正源房屋租赁需求发生变化,预计华工正源2023年度向云岭光电出租房屋金额减少58万元。
13、预计增加与瑞创信达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额度。因瑞创信达与华工正源房屋租赁需求发生变化,预计华工正源2023年度向瑞创信达出租房屋金额增加31万元。
14、预计减少与高理光学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额度。因高理光学与华工正源及华工科技房屋租赁需求发生变化,预计华工正源2023年度向高理光学出租房屋金额减少30万元,华工科技向高理光学出租房屋金额减少75万元。
15、预计增加与正信光学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额度。因正信光学与华工正源房屋租赁需求发生变化,预计华工正源2023年度向正信光学出租房屋金额增加3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价格、国家定价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分商品按协议价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市场公允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公司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可保证生产所需货物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此议案调整减少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664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23,755.85万元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审议,认为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3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投资”)发起设立武创华工激光及智能制造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具体事项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华工科技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参与发起设立长江华工科技激光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
因原发起人及出资发生变动,经各方友好协商,拟调整设立投资基金的方案。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拟与武汉光谷长江激光北斗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激光北斗产业基金”)、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基金”)、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创新”)以及武汉武创华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新设,担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名称为准)发起设立武创华工激光及智能制造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规模5亿元,华工投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1亿元。
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创投”)为基金管理人。东湖创投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本次交易亦构成与专业机构的共同投资。
原公告中,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基金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关联关系情况
东湖创投、国创创新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武创华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新设)为公司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东湖创投、国创创新、武汉武创华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新设)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艾娇女士任东湖创投、国创创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董事汤俊先生任东湖创投、国创创新董事职务,两人为公司关联董事。
(三)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艾娇女士、汤俊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后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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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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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东湖创投为基金管理人,该基金中华工投资认缴出资额总计1.1亿元。
三、调整后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794569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艾娇
注册资本:32,257.6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洪山区珞喻路399号(三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登记编号为:P1004895。
关联关系说明:东湖创投为公司间接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董事艾娇女士任东湖创投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董事汤俊先生任东湖创投董事职务,两人为公司关联董事。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武汉武创华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新设)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华工投资认缴出资350万元、占比35%;东湖创投认缴出资650万元,占比65%。
关联关系说明:武汉武创华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新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的参股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68386479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1幢2楼A区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及项目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电子设备的租赁与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企业名称:武汉光谷长江激光北斗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108T30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高科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号光谷资本大厦二楼2017-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企业名称:武汉国创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DDK4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艾娇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B座3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科技产业项目和企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国创创新为公司间接的控股股东,国创创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董事艾娇女士任国创创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董事汤俊先生任国创创新董事职务,两人为公司关联董事。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企业名称: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9RWEX6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高佳虎
注册资本:759537.08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14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投资和运营;开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及科技成果转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无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调整后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计提基础依基金所处运作阶段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
1、投资期内,按基金实缴总额的2%/年收取;
2、退出期内,按基金实缴总额的1.5%/年收取;
3、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二)收益分配
按照“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基金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基金回款首先向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收回本金;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本金;
(2)超额本金部分,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获得8%的年化单利;
(3)超出上述第(2)点的收益部分,有限合伙人分配80%,普通合伙人分配10%,基金管理人分配10%,归属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三)投决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事项的最终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责是对基金相关投资项目、被投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回收交易进行最终审议,对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收购、出售、转让等事项作出决定。基金投决会委员6名,其中管理人东湖创投推选2名,新设平台推选2名(由华工投资委派),激光北斗产业基金推选2名,主席由管理人东湖创投推选人员担任。投委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5票同意即为通过。
五、本次调整投资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方案调整后,华工投资出资金额减少,同时通过对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参与基金管理,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聚焦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汽车电子、半导体等行业,有助于增强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保证供应链的连续性的同时,助力中国激光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及光电子领域的突破创新发展。
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方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拟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认,认为上述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理念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尚待合作方正式签署及生效,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三)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四)该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周期较长,投资过程中可能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等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4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备案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4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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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4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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