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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光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光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博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股份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3年7月13日,光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2,693,22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述的持股比例均以每一次减持时间点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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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是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266,408,03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是以截至2023年7月13日的公司总股本267,596,757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光博投资所发生的减持行为均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光博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博投资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光博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光博投资及时告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
2、光博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股份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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