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2021-11-17 Click:819
国家发改委发言人孟伟16日指出,工业集中挖掘和国有单位将涉及采矿比特币以挖掘为重点,进行全面整改。对于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果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掘活动,将研究征收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顿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高压态势。
16日,国家发改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国家发改委前期公开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时,将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纳入淘汰类。近日,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掘治理专题视频会议。国家发改委对部署虚拟货币挖掘治理有什么考虑?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
孟玮指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今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
孟伟强调,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是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的挖掘危害极其严重。虚拟货币挖掘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没有积极的带动作用。此外,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的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的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优质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峰值、碳中和目标、整顿虚拟货币挖掘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孟伟表示,为坚决贯彻落实虚拟货币开采整治的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信息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开采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开采活动的补充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淘汰目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开采活动。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采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币采矿监测整改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承担属地责任,建立制度,做好监测工作,清理整顿本地区虚拟货币采矿活动,严格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采矿活动。
孟伟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工业集中挖掘、国有单位挖掘和比特币挖掘的综合整治。对于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掘活动,将研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