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发现自2016年4月起,四川绵阳大圣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圣公司)开发了名为“大圣旗舰商城”的网络平台,并设计了“消费返利模式”。该模式声称是“多赢分享模式”,会员消费后可以获得全部消费款的返利。大圣公司在全国各地发展了省级总监、市级经理、县级主管和乡镇专员等市场运营人员,并要求他们宣传“消费全返”模式,吸引大量实体店铺商家和消费者注册成为电商会员和消费会员。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间,犯罪嫌疑人简某积极参加了“大圣公司”的传销组织,拥有6个身份账号,还发展了林某明、陈某发、刘某卿、雷某娥等四人组成的层级。他们直接或间接发展了2万多人逼迫和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简某已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警方提醒大家,传销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并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许多人对传销深恶痛绝,但还有很多人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很容易被卷入其中并受到伤害,甚至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击传销犯罪,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于2023年9月5日、9月6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圳中银布借字第0039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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