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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隐藏的罪行

浏览:105|时间:2023-07-05 16:13:56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旨在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个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通过真实案例,让我们了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背后的风险和犯罪活动。

1. 吴某杰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了一起借YunSM数字货币进行诈骗的案件。吴某杰等人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骗取了8万余名集资者2千余万元。他们还通过发展“联创人”的方式进行自洗钱转移诈骗资金。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问:为什么此案涉嫌集资诈骗罪? 答:犯罪嫌疑人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诱骗投资人购买虚拟货币,并将其转入犯罪嫌疑人的虚拟货币钱包地址。但事实上,他们骗取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进行兑现,而投资人购买的部分虚拟货币因为设有“锁仓”规则,无法赎回,导致投资无法回本。因此,此案涉嫌集资诈骗罪。

问:为什么此案涉嫌洗钱罪? 答:犯罪嫌疑人将骗取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在澳门、珠海等地兑换为人民币750万、港币50万。此行为涉嫌洗钱罪。另外,17名“联创人”知道他人进行金融诈骗犯罪,却以自己的实名银行卡支付结算、转移资金,并获取3%-5%的好处费。这种行为也涉嫌洗钱罪。

问:为什么此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答:犯罪嫌疑人提供了YunSM数字钱包APP,并在后期继续提供技术运维,明知吴某杰犯罪团伙从事非法活动。因此,涉案人员暴某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 “瑞波银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分局查明了“瑞波币”APP投资平台的传销活动。张某、王某等人自设该平台,采取拉会员赠币、分级分红等方式吸引了4万余人参与,涉案价值达3000余万元。该案目前仍在侦查中。

问:为什么此案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答:张某、王某等人通过网络推销“瑞波币”,要求投资者购买,并按照会员数量和购买瑞波币的数量将投资者分为不同层级。根据投资金额的比例,对不同层级的会员进行奖励。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因此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此外, 1.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从事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追究。 3.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知道这些信息可以让我们避免成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受害者。请大家谨慎投资,警惕网络虚假宣传,避免自身财产损失。

来源:甘肃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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